2020年,基金会将资助数位中方学者赴美访学,从学术研究等多角度进行交流,促进两国智库学者之间的良性互动,增进中美人文交流。
基金会将资助美国高级学者访华项目,通过邀请美国具有影响力的高级学者来华访学,与我方主流智库、高校科研人员深入交流,近距离观察中国,加深 对中国国情、政策的理解。
基金会将资助中美全球经济秩序对话项目,通过中美对话,为两国更妥善管控相互间经贸摩擦升级态势、推进全球经济治理合作建言献策。
2019年中美网络安全对话项目招标
2019年中方学者赴美交流项目招标
根据有关规定,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现对2019年美国非裔学生游学项目进行招标,欢迎前来投标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 《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章程》规定,为保障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合法权益,使本基金会每个项目依法合规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为提高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, 增强基金会资助透明度,规范基金会信息公开行为,保护捐赠人、志愿者、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,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,根据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和《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
本基金会(2017)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,根据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规定,现予公布。
本基金会(2017)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现予摘要公布。
为进一步规范本基金会财务工作,依据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组织机构、负责人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七章 附则
自2018年7月16日起,我基金会搬迁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49号。
2018年5月2日,经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审批通过,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2018年5月23日,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获民政部认定为慈善组织。基金会将继续依法开展慈善活动。
本基金会(2016)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现予摘要公布。
本基金会(2015)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现予摘要公布。
本基金会(2014)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现予摘要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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